公司各项目部:
因施工需要签订合同、协议等双方、三方承担法律、经济责任的文件,必须提前三天将文本送至公司成本管理中心王继明处(或将电子版发至邮箱:403928195@qq.com),以便公司各级审核,联系电话:13917111700。特此通知。
浙江新邦建设有限公司
2013年10月10日